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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趴在我身上,流着汗,抱紧我,喘息着说:“我爱你,瑾。”
如果没有听错的话,安的声音低沉且急促,让人抓不住,蓦然间像幻觉。
还来不及思考这句话的由来以及真实度几何,整个人已经被他撞击地快要像羽毛一样的飘散了,快感如潮水,一浪接替一浪,渐次、有序地袭来。
安又说:“我喜欢你,瑾,瑾,我喜欢你。”
他抱着我,我跨坐在他的身上,清楚地听到这句,竟一刹那的陌生,脑子回转了一下,才意识到,或许我就是瑾?
安又说:“我可以说喜欢你吗?”
心里悲凉地想了一下“瑾”这个名词,然后,睁开微闭的眼睛,看了看这个小眼睛的男人,一次柔软地谅解,认真,并略有感激地点头。
仿佛,我永远都会在一些人心里有一个标记,或好或坏的标记。
仿佛,自己从来就是一个被爱填不满的女人。
认识安,在很久以前,在网络两端。
无论我多晚下线,从不说晚安,因为,我的深夜,刚好是他的白天,所以,永远只是简单地再见。
去年的夏天,第一次见安。
安回国参加同学聚会。
初见他,半长的短裤,随意的T恤,站在街边,很闲散,很亲近。
180的个头,结结实实的。戴着眼镜。
清华大学的理科生,清澈的大男人的微笑。
那次时间很匆促,下午两点多才见到,然后在宾馆的房间他和老公说着他们感兴趣的话题,我则靠在沙发上小憩,没有暧昧,没有尴尬,到了晚饭时间送他去和同学会餐,在路边道别,因为第二天他要回美国。
于是,长长的一年多时间,只是网络两端偶尔相遇。
间或,他会问:我可以吗?
我总是一个含混的微笑。
因为,我在想,什么才能构建起和一个人做爱的心情以及信念,我好怕,一场欢娱之后的寂寞空虚,就仿佛,无意地一次填充,过后他又要拿走,没有感情那袅袅余音做陪衬和填补,空着的那里,就一直虚弱得让人羞愧和心酸。
这次见,安站在一所大学的门口,学院路两边的树阴并没有因为冬季到来而萧瑟,还是那么绿荫如盖,若有几缕阳光渗透下来,可能更具浪漫色彩,但是那天阴天,有些冷。
安静静地站在路边。
车子停在他身边,才笑着和他打招呼。
去他的房间聊天,他首先递过来的是《色戒》原版影碟,真是好记性的人,几个月前说回国送我,果真给我了,而我已经忘记了呢,然后是一个迪奥的蓝色化妆盒,这礼物送的我脸都快红了,从来不懂化妆的人,可是这份对女人的温润体贴,让我心生暖意,除了老公,还没有人这么宠爱过我,让我这个素面朝天的女人享受一点小女人的乐趣呢。收到礼物,我笑笑对他说,以后没事的时候可有的玩了,突然就想起小时候和小朋友们在家用红墨水涂红嘴唇,黑墨水涂眉毛的欢快时光。
一个下午,安和老公一直在聊天,比如安对老公说要怎么考虑未来,说自己同在美国的朋友买了大片的土地,藏了足够两年吃的粮食,买了枪支,还在自家院子的地底下埋了些汽油,我对这些也听不大懂,就一个人躺在床边看电视。
直到,他掀开被角,从背后抱住我。
晚饭,一起吃客家王,不过这边的不如华强北那边的好吃。但是,喜欢安的随意,用他的话说就是吃什么都行,没有忌口,最后看到他和老公抢着结账,偷偷掩嘴在一旁笑,安还拿出自己曾经在北京上过很多年学来做理由。
晚饭后,又去了他的住处,聊天,以及放松地做爱。
唇齿调皮地玩闹,躲避,相互吐纳,轻柔摩擦,深深噬咬,牙齿碰撞,呼吸都纠缠在了一起。
从来,都是闭着眼睛感受。
那天,我睁开眼睛,看去掉眼镜的安,那么近,就在我的呼吸之上。
他,小小的眼睛,执着坚定地看着我,让我一瞬间相信,这个男人是喜欢我的。
那深长的吻,那肢体的缠绕。
最后躺在他的臂弯,感受他轻柔地抚摸,从肩到背,从背到圆润的臀,他就那么一下一下地抚摸着,皮肤和皮肤摩擦出干燥的温暖。
他是那么地不舍离开。
于是长久地拥抱。
有那么一刻,真想陪他到清晨五点,送他上飞机。
可,柔情生来容易,去时却难。
于是,十一点钟,告别。
安送我们下楼,车子的一侧,他和老公握手。
另一侧,我们拥抱,脸颊能感受到他脖颈处的微凉。
我想我愿意原谅他那个时候喊我“瑾”,因为,我就是以那样的姿态走入他的视线的。
我不该想太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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